對年內守喪指南 安靈後、對年前,每月初一、十五日,早晚拜拜〈準備飯、菜(家常菜)、水果,及少許壽金、金銀紙、香、燭、水酒〉。【神主無安奉在家或已合爐不需】 百日、對年可提前數日舉行,但不可延後,祭品如百日對年敬品方式一樣。 對年以前,逢年過節如春節、元宵節、清明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、重陽節等重大節慶須提前一日祭拜亡者(客家籍不需),並告知亡者為其過節(準備飯菜、水果及節氣食品,如春節準備糖果、年糕,元宵節–湯圓,清明節–粿,端午節–粽子,中秋節–月餅,重陽節–麵線等等…,或備亡者生前喜愛之食物)。一年以內不做粽子、年糕、發糕等應節祭品,春節也不貼春聯。 對年後,遇節慶就改為當日祭拜亡者。 對年後,選一良日吉時,可與祖先合爐,或立祖先牌位。 往後,每年亡者忌日,須於當日祭拜。 祭拜順序─(1) 先拜神明(2) 次拜祖先(3) 再拜亡者〈需擺設祭品,壽金拜神、 九金拜祖先、銀紙拜亡者〉。 第一年掃墓須擇日到墳墓或塔位祭拜亡者,祭品如同掃墓祭拜祖先一樣。 如有子孫已談論到婚嫁,可於百日內成親,不然就要對年以後。如有風水問題須處理,也可於百日內請地理師或禮儀人員為你提供意見,如風水損壞、撿骨、進塔。 對年之內:農曆送神日(12/24)至過年前(除夕)需幫先人提前做年,祭品準備用品與百日相同(客籍適用) 對年之內:紅白事婚喪喜慶宮廟寺盡量不來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