圓滿先人最後一程,就交給福田團隊

殯葬程序說明

家屬準備事項

項目

用途

數量

死亡證明書【建議申請15份】

火化及晉塔證明用

戶籍證明-亡者個人【建議申請  份】

火化或晉塔證明用

家屬身分證影本【正反面影本同一頁即可】

火化及晉塔證明用

牙膏、牙刷、漱口杯、香皂、洗臉盆

早晚拜飯用

一套常穿衣服、鞋子

早晚拜飯用

1套

2吋大頭照或底片/數位檔案

遺像放大及燒瓷相

2張

喪服統一(黑或白)以素色即可

守靈及家奠禮用

 

庫錢數量(適量依信仰有別)

滿七用

 

庫錢場地選擇(依信仰有別)

滿七用

 

整理亡者衣物及分類

入殮用準備2-3套,其它資源回收

 

骨灰罐樣式及刻字確認

火化當日裝罐用

 

訃聞內容確認(親屬表)

發訃聞、請假用

 

火化場繳費證明(禮儀公司備妥)

火化場用

 

火化證明單(禮儀公司備妥)

晉塔用

 

塔位選擇及繳費證明

晉塔用    月   日前完成

 

水桶一個、米一包、碗1綑、筷子1綑

自宅-移棺後壓棺位用

告別會場範圍借用與協調

自宅-告別會場用

 

交通車輛確認

自宅-出殯及晉塔家屬搭乘用

 

路權申請作業

自宅-告別會場用

 

引發路徑確認

 

 

家屬圓滿餐敘及地點安排

 

 

追思文撰寫(禮儀公司有提供制式文)

家奠用

 

早晚拜飯人員安排

守靈期間

 

出殯前守喪注意事項

台灣喪葬禮俗繁雜,各個不同地區的風俗都有差異,有些已不可考,且有一些禮俗已不適合現今的社會所用,僅能提供參考,做一些建議。當然在禮俗中只要用一下心便不失禮節,也可依當時的現況做一番調整,便能在這工商社會找到變通的方式。

  1. 家屬須於早晚拜飯,拜飯時間早上七點左右,下午五點左右(太陽下山前)讓往生者在最後時間感應晚輩的噓寒問暖的孝心。
  2. 香爐裡的貢香須延續不停,至出殯圓滿為止都不可斷香烟。
  3. 守喪期間中,直系家屬即日起至出殯為止不修剪毛髮、指甲等,在傳統禮節中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故不作修容事項,直到出殯圓滿後方可進行修容事項。
  4. 守喪期間中穿著以素色衣服、長褲、布鞋或休閒鞋為主,不宜花花綠綠太過鮮豔的服飾。
  5. 守喪期間中如有孕婦須先告知禮儀人員,會為其準備紅布條束綁於腰。
  6. 守喪期間中如有親友來靈前上香祭悼時,應點香交予親友來賓,向亡者靈前說某某人誰來上香,希望亡者保佑親友來賓身體健康等吉祥話,待親友來賓祭拜完再把香接回插至香爐。親友來賓離開時不須招呼謝謝或再來做等禮貌性招呼語。
  7. 如果有人包奠儀來,忘了給予毛巾,可請親朋好友轉交或用郵寄,如果都沒辦法,可於出殯完親自拿去,但近來已式微沒有給毛巾也沒有關係。
  8. 親家門風(姻親)禮節因各地均有不同之處,傳統大致上有罐頭籃/塔一對、毯子或床罩組、鮮花一對等、家祭時準備三牲或五牲、四果等方式可供選擇,但目前已式微。
  9. 家屬有罐頭籃、毯子或床罩組【女兒被】、鮮花一對等。
  10. 朋友、公司行號等有罐頭籃、鮮花一對、花圈、輓額等。
  11. 一般民間習俗,遇到家族內如於一年內連續往生二位時,會有不同儀式及做法,以趨吉避凶,因為有句成語為「無三不成禮」,因深怕會有第三個,所以各地習俗各有做法不同之處,一般通稱台語讀『丟喪』、『斬蓑』。

【祭空棺、祭棺煞、祭草人儀式斬草儀式攅三腳籮】等選擇一般都在出殯日做,隨後與棺木一同火化,代表事不過三之意。

  1. 另外當白髮人送黑髮人時,靈柩發引前,長輩要在門口手持拐扙,作勢打靈柩一下,後將拐扙丟出禮堂,代表亡者雖未盡孝道,但在陽間長輩己先行處份過了,期許地府閻王勿在處罰稱為【敲棺】。
  2. 台灣的習俗,通常未婚女性己逝者,不適宜將牌位放置家中,會與骨甕一起放在祭拜寺廟,如為土葬者同此做法。【不拜姑婆】,但現今觀念已在改變,未婚女性為照顧長輩終身不嫁,待終老時當然應入宗祠牌位受後代子孫奉祀。
  3. 百日內祭辰前盡量畢避免入廟或參加婚喪喜慶等(建議對年以內不宜進大廟參拜)。
  4. 同一年中有親族往生,前往參與家祭時可不披頭白巾,但可以上香、參加告別式。如有不同風俗習慣,依當地習俗為準則。
  5. 在此提醒您,由於各地喪葬風俗,在作法上都會有所差異也因此,在禮俗上,當地若有不同的作法時,都可事先與本公司禮儀人員加以協調。

早晚拜飯事宜【依信仰】

時間

早上7~9點

下午4~5點

準備用品

臉盆水、香皂
漱口杯水、牙刷+牙膏
一碗菜
一碗飯
一雙筷子
一杯水
九金、銀紙各一支

拜飯步驟

  1. 早上點一支香叫亡者起床刷牙、洗臉準備吃飯,吃完飯後去外面走走。
  2. 香燒過一半,把紙錢燒掉,拜飯的水繞金爐一圈,然後把飯菜收起來。
  1. 下午點一支香叫亡者來洗手臉,洗完來吃飯,吃完飯後好好休息後。
  2. 香燒過一半,把紙錢燒掉,拜飯的水繞金爐一圈,然後把飯菜收起來。

  1. 晚上8~11點:點一支香,告訴亡者很晚了,該去睡覺了。
  2. 靈堂換洗用品:臉盆、毛巾、牙膏、牙刷、漱口杯、香皂、香皂盒、衣服一套、鞋子一雙(托鞋或外出鞋)。
  3. 靈前上香前須先將臉盆裝約5分滿水置於靈前,再將祭品(可依亡者生前喜好準備)奉上。
  4. 靈前水果:應於三天左右換花果一次,水果盡量以圓型為主,象徵圓滿,如蘋果、葡萄柚、桃子、梨子等,但鳳梨、葡萄、荔枝、龍眼、香蕉等成串的水果盡量不拜。
  5. 奉飯:普遍禮俗以每日早晚二餐為主,保留一餐象徵給予子孫【苦瓜、芥菜、韭菜、茄子等不宜拜拜,女性不拜蔥、洋蔥諧音娼】。
  6. 奉飯之飯菜須優先奉拜亡者後家屬才可用餐。
  7. 奉飯時可另行準備紙錢、元寶、蓮花等物品置於桌上,等敬香燒至約1/2時,可以依錢幣擲杯請示是否吃飽,聖杯後才可焚燒紙錢。

喪葬禮節說明

台灣喪葬民俗除了深受漢人所傳佛教道教儒學影響外,部分儀式或祭典也揉和平埔族巫術文化,因此該民俗呈現出相當具特色。

除此之外,因地區不同所衍生的台灣喪葬習俗和禁忌、例如牽亡入殮、封釘、撿骨、對年、合爐、觀落陰電子花車五子哭墓孝女白琴等等習俗都為他地少見。

台灣民間現行的喪事流程,較古時簡化許多,多半佛道合一,各地略有不同,一般大概如下:

  • 徙舖台灣人現今大多仍有返家安息的習俗,甚至有「在家過世」才算「壽終正寢」的觀念,讓許多病危的病人放棄急救或醫療離開醫院。此時,就醫醫院通常會簽署離院。至於地點,一般喪家會將病危家人或遺體放置公媽廳「即放置神明、祖先牌位的客廳」,準備舖放水舖,俗稱「併廳」。併廳後,即要舖水舖。且在死者腳邊用桶子不斷地燒紙錢(俗稱「腳尾錢」),目前為每小時1次直到入殮或移入冰櫃為止。死者腳邊要擺著插有筷子、鴨蛋的腳尾飯。此種移靈方式因台灣各地的都會化,有所簡化。時至今日,喪家多半會租用殯儀館當作移靈場所。
  • 遮神病人以大廳為正終之所,大廳供奉有神明、祖先,一旦氣絕,要沐浴、更衣等,怕對神明不敬,俗稱「見刺」,因此將病人自臥室移出大廳時,必須用米篩或紅紙遮住神明及祖先牌位,俗稱「遮神」,大殮入棺後再除去。
  • 棺圍:俗稱「吊九條」,即以一全匹白布,用竹竿架吊起,彎九次後將屍床圍起來,目的在隔開內外,同時須將門扉關一扇,以防日月光照射到屍身上,現今都只用棺圍型式。
  • 隨侍在側:病人移至大廳水舖之後,子女即必須隨侍在側,不可單獨留病人在大廳,以免病人去世不知是幾時嚥氣,徒留遺憾。病人在彌留階段,家屬不可哭泣。
  • 舉哀:病人一旦斷氣死亡,魂魄一分為二,體魄留於水舖,靈魂則茫然不知其所在,依俗於門口焚燒一頂紙轎(車)供靈魂乘用,俗稱「燒魂轎」,以大碗公為香爐焚香拜亡靈,有些地區並且須於門外打碎一只瓷碗,並唸「碗破家圓」後,全家大小始舉哀慟哭,哭時男女應左右站立,不可拉扯屍體,勿將眼淚滴在屍體上面,儒家重視人倫感情,故以哭泣辟踊以盡其哀;佛教界人士則以為死者去世八小時之內,八識未完全脫離形體,子孫不可移動其形體,亦不得哭泣,以免死者心生貪念,顛倒妄想。

 

  • 易枕與蓋水被:此為事魄之始。舉哀後,子孫即用石頭或一支大銀紙作為屍枕,傳說如此子孫才會「頭殼硬」(聰明之意),實則將頭墊高後屍首才會收下巴,不致張口嚇人,而且較不易腐臭。傳統舊俗,須在死者口中放一枚銀幣(或剪紅紙代替),即所謂「含殮」之含。此時屍眼若睜開未閤,宜取銀紙加以揩合。屍身棉被須去除,改罩水被(一大塊白布中綴紅布),一時無水被可蓋被單,用意除覆其形外,也是避免蓋棉被容易發臭。
  • 更衣於死亡前或後,換穿壽衣。一般而言,男性死者會換穿長袍馬褂,女性死者會換穿鳳仙裝
  • 守舖親人死後,子孫哀慟不忍,必須小心看守,孝男夜則席地而眠(昔日藉稻草為席,叫「寢苫枕塊」),稱為「守舖」。守舖除了哀傷親人之死不忍離開寸步之外,尚可預防親人因休克「死亡」復活而乏人急救,有親友來弔祭時不致無人照應,同時也防止肉食性動物之毀損屍體,也稱守靈。
  • 安靈商請僧人道士設置靈堂及死者牌位,又稱「豎靈」。
  • 腳尾經:初喪未入殮請道士或僧尼唸經,稱為「唸腳尾經」;或者俟入殮時再一併舉行,稱為「入木法事」。
  • 服喪戴孝:用來區別戴孝之人身分及往生者身分,往生者男性,親族ㄧ律戴左邊,反之女性亡者,親族戴右邊。喪事所用布料以白布為最多,孝服若是自製,則須採購五服(麻、苧、籃、黃、紅)布料;喪服,依與死者關係親疏有所區別:
  1. 麻布:子女、兒媳、長孫用之,為最重孝。
  2. 苧布:孫、甥、姪用,為次重孝。
  3. 白布:與死者同輩或外親用之。
  4. 紅布:死者第四代孫用,含有四代同堂為榮之意。

孝誌是供死者子孫帶在頭上或臂上以示居喪之標誌。

現在各地葬儀社、老人嫁粧店或特殊雜貨店皆備有孝服出租,城市地區喪家大都採用租借,很少有人自製。

  • 開魂路死亡後,請僧道製「招魂旛」,多半以三五尺長之黃白色布,上書死者姓名字號、生、死年月日,懸於竹枝。作為引領死者靈魂的標誌。做好之後,即可在神、佛前誦經引領死者靈魂。
  • 哭路頭未能會得死者最後一面的女兒或其他晚輩,得知親人死訊,在離家一段距離時,大聲舉哀,痛哭直到家中,俗稱「哭路頭」。出嫁女兒聞耗奔喪回家,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,且有哭辭,聲極淒冽,俗稱「哭路頭」。凡長輩嚥氣時未隨侍在側之子孫,至外地奔喪回去,必須匍匐入門,表示自己不孝,奉養無狀
  • 擇定奠儀日期:喪事重忌諱,入木(大殮)、轉柩、落葬等均須選日選時。一般是先看入木時辰,然後才看墓地,墓地決定後再看出殯之時日。喪家請人代為看日擇時,必須提供死者本身及其兒子(若妻喪還須包含其夫)之生辰八字以供參考。因病去世者可逕向診病之公私立醫院或診所請求開具死亡證明書,死於意外者則須報請檢察官與法醫驗屍後始開立。家屬持證明書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,然後才能入殮。
  • 報喪入木時辰看好便可報喪,發表訃聞,通知諸親友,父喪要報伯叔、姑母等,母喪則要通知外家,俗稱「報白」。母舅以外的親戚,可以央人代為報喪,或用電話通報。母喪,娘家來弔,孝男等須至門外跪接(父喪時不用跪接母舅)。至親好友聞耗趕抵喪家,向遺體焚香致奠(舊稱「覓喪」),家屬須在旁向死者稟報,昔日女眷且須舉哀。
  • 買棺:俗稱「買大厝」,父喪由伯叔一人陪孝男去,母喪由外家一人陪孝男去。棺木,土葬與火化所用不同。近年公墓公園,推行輪葬制度,若干年後即開墳檢骨,即便是土葬,棺木亦不須過於講究,目前都由禮儀公司統合,家屬不必再前往買大厝。
  • 示喪家中安靈者,應於門外張貼字條,父死:書「嚴制」、母死:書「慈制」,」晚輩去世時用「喪中」」(日本習俗書:「忌中」),喪宅春聯與「春」、「福」、「恭喜發財」等吉語則要去撕除。應在左鄰右舍門口貼上紅紙,以避忌諱。出殯後始將紅紙移除。
  • 當死者已被裝入鋪著庫錢、銀紙及生前用品的棺木,封棺大殮後,翌日清晨家屬「女眷」就要為死者準備「俸飯」,又稱「孝飯」,亦即俸待死者的餐飲與生活作息彷如生前一般,於黎明後供盥洗用具、早餐、香、銀紙;黃昏時再上香供其晚餐。如此直到滿七或百日結束為止,才改為初一、十五晨昏各拜一次;直到對年才不再供膳祭拜;到了合爐後,則依年節祭祀的方式。
  • 作七死後,每七日需請僧道來作法,一般以死後第七日稱為「頭七」,第十四日稱「二七」等。「作七」大多需要連續七次,第七次「作七」稱為「滿七」或「尾七」。不過今日則會因出殯日期而對「作七」有所增減。閩南古俗在尾七之後,每十日舉行法事一次,稱「作旬」,直到作「百日」為止。而台灣則作法事至「滿七」即止,而不「作旬」,台灣本省人甚至直接稱「作七」為「作旬」。
  • 燒庫銀家屬圍成一圈,在圈內焚燒紙錢「庫銀」給死者。台灣民間信仰,人轉世之前,都曾向地府商借一定數額的「庫銀」花用,死後必須返還陰間。且多燒一些,也可供應死者其他的消費。
  • 燒靈厝:家屬會去購買紙車、紙馬等紙紮祭品,尤其是紙作的房屋「靈厝」,在死者靈前焚燒,以供應死者住宿、使用。
  • 作功德在出殯前,為了幫助亡者在前往陰間的路上,藉著佛經、道經的引導,得以能夠找到光明的道路。而另一種說法是透過每場功德法事,來幫助亡者消除生前的種種罪業、身體的病痛,達到修佛、修道、修心的境界,通常持續一至七日,又稱「作功果」。
  • 求飯(乞米) :亡者於晚飯食完後身故18:00~~23:00過往,在中國習俗表示把子孫的飯、菜都吃光了,沒留東西給子孫吃,子孫需向亡者求些飯菜回來,求有子孫們日後多些食祿吃穿,所以才請師父做求飯儀式,請亡者留一餐給子孫吃。當亡者於晚餐後過往時,部份傳統地區會有求飯之儀式,則準備須準備(米、水桶、碗一束、筷子一打、湯匙一束)各房一份、一鍋飯、春仔花、刈金、一份水果,向天祭拜以求子孫有飯吃,此舉乃是有人認為往者如於晚餐後嚥氣即最不照顧子孫,吃完三餐即過往,如在早晨過世比較疼子孫,而如在天亮前過世者就是為子孫「留三頓」。
  • 辭生此為看得見死者容顏最後一次之祭奠,也是死者辭別「生人」階段最後一次祭奠,故名「辭生」.辭生須準備六或十二碗菜,另加白飯及竹筷一雙,傳統菜餚中可準備雞肉、豆乾、土豆、韭菜、豆腐、豬肉等,陳列於死者面前由師父由土公協助家屬行辭生禮,並用竹筷代死者夾菜,每夾一道便唸一句吉祥話,如:飯是五穀,乎你子孫代代大發福..。
  • 入殮(小殮)將遺體放入棺中,不過並未蓋棺。
  • 大殮將棺蓋蓋上。
  • 旋棺俗稱「繞棺」,僧道唸誦經咒,率領親屬環繞棺材數圈,向死者致意。
  • 封棺俗曰「封釘」,在僧道的指引下,死者親屬用斧、槌作勢以鐵釘封住棺木。女性死者,由兄弟或堂兄弟封釘,男性死者則請輩份較高者封釘。
  • 出殯俗稱「出山」。喪事時,將棺木移到墓所或暫放的地方。出殯日期並不一定,今日台灣多於滿七之後出殯。
  • 家奠:原本死者末出殯前,曰「奠」不曰「祭」,所以在出殯的當天,佈置好供眾多親友告別致禮的大靈堂,四周安置好各方親朋好友致贈的鮮花、輓聯、果品,這也是由家屬和親戚,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上香致禮的道別式,稱為「家奠」,但一般多以「家祭」稱之。在抬棺出院子轉柩後,親戚尚未上前祭拜前,得先由家屬供上「五醴」生祭,稱為「起柴頭」或「起車頭」,「五醴」是由出嫁的女兒或外孫,分別從婆家送來的「牲禮」,擺在靈桌上後,家屬與外家親戚依序三跪九叩,此時喪主要跪地回禮。
  • 公奠:原本死者未出殯前,曰「奠」不曰「祭」,在出殯的當天,佈置好供眾多親友告別致禮的大靈堂,四周安置著各方朋好友致贈鮮花、輓聯、果品,這也是由死者或家屬的友人、機關團體集體上香、鞠躬或捻香,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致禮的道別式,稱為「公奠」,但一般多以「公祭」稱之。
  • 點主有將死者靈魂引入神主牌之意,一般請官員、有名者、富貴者擔任「點主官」,現在多由僧道或風水師兼任,親屬跪地拿著死者神主,「點主官」以硃筆或雄雞冠血在神主上點劃,再以墨筆補黑,此即「點主」。
  • 進金火葬的骨灰,被送指定地點、靈骨塔安置,入塔者稱「晉塔」。
  • 返主出殯完畢返回喪宅,由長或其他親屬持返神主牌位,俗曰「返主」。
  • 除靈「出殯」、「返主」完成,喪事大致結束,親屬脫去孝服、修整儀容,又稱「除服」。
  • 巡墳埋葬數日後,親屬去墓地祭拜,且略略掃墓、並防備墳墓被破壞,又稱「巡山」。
  • 完墳於墳墓築成後,擇日延請僧道作法事並祭祀墓地土地神,稱「完墳」。又稱「完山」、「謝土」。百日死者逝世後第一百日,須請僧道誦經超渡,稱之為「百日」亡者自身故農曆日算起,第100天即是百日,俗稱「小祥」。逝世當天算起一百日所做之祭祀,稱「做百日」。部份地區亦有提前做百日,即依男兒的人數加上長孫,由「百日」的日數扣除之,也有些地區的習俗則稱:做百日的天數,不可以超過逝者的歲數。而如果是年輕過往,百日之算法為不能超過他的年齡數,故百日之正確時日仍需依各地不同的風俗民情由之。
  • 對年死者逝世滿一週年,延請僧道誦經超渡,稱「對年」亡者自身故農曆日算起,至來年忌日為對年,俗稱「大祥」。逝世的一週年所做的祭祀,應舉哀,稱「做對年」,逢閏年則提前一個月,子孫親友到墓地、家中或利用公共場所舉行追悼會,孫輩帶孝一年,是日脫孝,換紅毛線帶三日後即除去,「做對年」如在神主前舉行,要準備酒餚果品祭拜,並邀兄弟姐妹親友參加,亡者喪期屆滿時,將香灰放入祖先牌位香爐中,入祖先牌位內記名,俗稱「除孝」圓滿。合爐的時機點多在大祥(三年)前擇一吉日舉行,現今多在對年後過一節氣(十五天)擇一吉日吉時行之,擇日上需注意要搭配「出火」、「入宅」、「安香」。
  1. 安靈後、對年前,每日早晚上一柱香、一杯水向亡者請安。
  2. 安靈後、對年前,每月初一、十五日,早晚拜拜〈準備飯、菜(家常菜)、水果,及少許壽金、金銀紙、香、燭、水酒〉。
  3. 百日、對年可提前數日舉行,但不可延後,祭品如做七方式一樣。
  4. 對年以前,逢年過節如春節、元宵節、清明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、重陽節等重大節慶須提前一日祭拜亡者,並告知亡者為其過節(準備飯菜、水果及節氣食品,如春節準備糖果、年糕,元宵節–湯圓,清明節–粿,端午節–粽子,中秋節–月餅,重陽節–麵線等等…,或備亡者生前喜愛之食物)。一年以內不做粽子、年糕、發糕等應節祭品,春節也不貼春聯。
  5. 對年後,遇節慶就改為當日祭拜亡者。
  6. 對年後,選一良日吉時,可與祖先合爐,或立祖先牌位。
  7. 往後,每年亡者忌日,須於當日祭拜。
  8. 祭拜順序─(1) 先拜神明(2) 次拜祖先(3) 再拜亡者〈需擺設祭品,壽金拜神、 九金拜祖先、銀紙拜亡者〉。
  9. 第一年掃墓須擇日到墳墓或塔位祭拜亡者,祭品如同掃墓祭拜祖先一樣。
  10. 如有子孫已談論到婚嫁,可於百日內成親,不然就要對年以後。如有風水問題須處理,也可於百日內請地理師或禮儀人員為你提供意見,如風水損壞、撿骨、進塔。
  • 合爐在「對年」或其他日期時,請僧道作法,把死者靈魂請入家中祖先神主。並將亡者個人的牌位火化,將死者的姓名寫入祖先牌位內,稱為「合爐」即把魂帛燒掉並將其名字寫在祖先牌位上,將爐灰取一小部份至祖先香爐中,另自神主爐中移三支香入公媽爐,謂之「合爐」。古時在二十五個月後舉行,現今改為對年後選擇一吉日進行,有的甚至在「對年」當天進行.因為合爐乃除服復吉,故不舉哀,是以台諺云:「對年對哀哀,三年無人知」。
  1. 對魂帛上香、獻供,告以今日吉時欲將其靈位進祖先牌位。
  2. 對祖先牌位上香、獻供,告以今日吉時要將某某的靈位入祀神主龕內。
  3. 開神主牌位,書寫新魂生卒年月日時,並將列祖列宗查明誰是誰之長子,誰是誰之子媳,否則幾十年後如沒有「家譜」者,可能會弄不清楚這些祖先的關係。
  4. 焚魂帛去香爐,先將爐灰取一小撮入祖先香爐。
  5. 安神主後,子孫、姑姐都應回家祭祀,搓湯圓、貼紅對聯,表示除服復吉。
  6. 合爐前逢年節不可做年糕,端午不可綁鹹粽,家中不能拜天公。
  • 十二生肖座向選位:
生肖

優先方位

大利方 西 西 西
中利方 西 西 西
小利方 西 西 西
煞方 西 西 西

(1)列出之方位為其座向(如生肖為屬兔,其第一優先方位為座北向南)。

(2)第一順位碰上沖煞年【106丁酉煞東】【107戊戌煞北】,則依序選其次吉之方位。

 

土葬事項:

  • 當喪家選好墓地後,在出殯前先擇一吉日吉時,備三牲、茶葉(甘茶)、素果由遠親或賓客一人吉冠素服擇日開塋域、祀后土。供三牲燒香燒金紙祭土地神跪告后土曰:『惟某年歲月朔日子,某官姓名,敢告于后土氏之神,今為某官姓名營建宅兆,神其保佑,俾無後艱 。謹以清酌、脯醢、祇薦于神。尚饗。』這稱為「開兆」是為死者永眠之所而祈求土地公庇護的意思,然後掘土築基稱「開壙」。
  • 造風水所須之祭物及用品如下:活白公雞壹隻、生豬肉斤二、生鴨蛋十二只、生魷魚十二尾、白米斗二(十四斤)、酒壹瓶、清水壹瓶、醬糊壹包、紅糕仔十二包、新毛筆壹支、新毛巾壹條、燭壹對、香壹包、酒杯二大三小、壽金、福金、四方金各三只,挖壙前先簡單培土充當「后土」然後上香,燒壽金、乃破土挖掘,地點選定後既破土,絕不可更易位置,忌重喪也。
  • 后土即社,為土神俗稱土地公,俗以為墓地為土神所掌管,故安葬之前請先具祝文昭告之,祈求廕相庇護。
  • 殯葬行列到達墓地後,將靈柩先抬上壙頂,尾部在前、頭部在後,先行祀后土之後,設奠壙前,排牲禮(三牲或五牲),拜土地公的祭品為三牲一付,酒一瓶及金紙等,墓碑左側置遺像,墳頭置魂帛、香爐。拜墓祭品為:菜碗六碗、白米飯一碗、發粿一碗、酒、銀紙等,由子孫燒香祭拜。取下棺罩,並置魂帛於靈柩,時由一人撐傘以罩之。神主放於旁邊,旛旌插在墓的左右,孝男跪於靈右,孝女、孝媳跪於靈左,號哭奠弔辭訣。孝男舉哀奠三杯,執事者接酒後俱澆在柩上,然後俯伏聽讀葬祭祝文,其間棺木店的人會來放風也叫放水或放栓,就是在靈柩前後鑽孔使空氣進入棺內,讓屍體能早日腐化,也有在入壙後再放栓者。

 

※祭祀禮儀中蓮花種類依其用途有二:

  • 『壽生蓮花』壽生蓮花主要是給神明祝壽、廟宇進香、補運改運及招財之用。
  • 『往生蓮花』福生(俗稱往生)用。福生蓮花即俗稱的往生蓮花,主要是燒給往生親人及渡化好兄弟。

 

壽生蓮花的功用:

佛、道教皆有輪迴之說,每個人累世會造成許多因果及冤親債主。為避免冤親債主阻礙前途、造成諸多不順利。因此,以壽生蓮花回向冤親債主的做法,祈求化解因果、轉化運勢、進而招財。

  1. 祈求消災解厄、消因果除罪業、延壽保平安。
  2. 交還天曹地府的本命庫錢,補天庫財運。
  3. 解冤親債主,減少無形阻礙,祈求開運。
  4. 運用蓮花轉化運勢,祈求招財進寶。

 

壽生蓮花的使用時機:

  1. 神明生日祝壽用。
  2. 廟宇進香參拜用。
  3. 初一、十五拜神犒軍,初二、十六拜土地公祈求轉運、開運、補運、招財、賜福。
  4. 開工、開市、動土、完盆。
  5. 添還壽生還庫、答謝神恩。
  6. 運勢不順時,透過菩薩做主化解累世因果。
  7. 四種事業德『息、增、懷、誅』(煙供、火供)

 

往生蓮花的功用:

往生蓮花取佛教『乘蓮花往生極樂世界』及『蓮花化生』之意。在極樂世界眾生皆是在蓮花中化生的,藉由蓮花座希望往生者能一心與阿彌陀佛的大願相應。

  1. 使往生者能拔除 無始 生死以來的一切業障,得昇西方極樂淨土。
  2. 為往生者蓮花加持,使其更加發光、盛大,便於跟上佛祖講座。
  3. 聚寶盆讓往生者財源滾滾,黃泉路上順遂無阻礙,保佑陽上子孫財源廣進。
  4. 108朵蓮花的由來,因佛祖有108個,所以108朵表示有108個佛祖的意思。
  5. 108朵蓮花是入殮的時候放入棺木中或是蓋在棺木上面用的,所以入殮前就要做好如果108朵,在最後瞻仰儀容時所有的子孫一人拿一朵放入棺木中,然後不要回頭直接出去,剩下的再由入棺師一併放入。
  6. 還有頭七要燒9朵蓮花給往生者,所以至少要做117朵蓮花。
  7. 而且有蓮花座的蓮花是燒給佛祖用的,燒給往生者有蓮花座的蓮花會收不到,因為他不是佛祖所以不敢收。

 

 往生蓮花的使用時機:

  1. 逢七作旬、作功德用。
  2. 百日、對年、三年、合爐祭拜用。
  3. 超度法會用。
  4. 祭祖、拜地基主、好兄弟用。
  5. 迴向、安靈、助念、拜飯、入殮、發引、晉塔。